污水净化方法可按其作用分为四大类,即物理处理法、化学处理法、物理化学法和生物处理法。
(1)物理处理法,通过物理作用,以分离、回收废水中不溶解的呈悬浮状态污染物质(包括油膜和油珠),常用的有重力分离法、离心分离法、过滤法等。
(2)化学处理法,向污水中投加某种化学物质,利用化学反应来分离、回收污水中的污染物质,常用的有化学沉淀法、混凝法、中和法、氧化还原(包括电解)法等。
(3)物理化学法,利用物理化学作用去除废水中的污染物质,主要有吸附法、离子交换法、膜分离法、萃取法等。
(4)生物处理法,通过微生物的代谢作用,使废水中呈溶液、胶体以及微细悬浮状态的有机性污染物质转化为稳定、无害的物质,可分为好氧生物处理法和厌氧生物处理法。
污水,是由生产或生活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产生的一些有毒有害或者有其他影响的物质,统称为污染物,经过特定的渠道(如洗涤、地面冲洗、冷却、溅撒、残夜、露液、排泄物等)进入水中,形成的一种特定的利用性能丧失或降低或利用性能转变(如粪便水对分后可做有机肥等)的水种。
污水净化的方法有很多,不过具体要视污水的水质情况和水量情况来决定,一般情况下有两种:
一是自然净化,即所谓液蚂的水体自净;
二是通过人工的方式进行净化处理,不过这一过程中的产出水绝大部分还是进入自然水体通过“水体自净”实现污水的最终净化,只有极少部分具有特定使用性能或符合特定标准的产出水才会被再次利用(如,自来水、景观水等)。
自然净化只针对污染程度较小、对受体水体冲击小且不具有明显“自然积累”的那部分污水。这部分水对水量和排放点都有特定的要求,而且不能超出承受水体的消溶能力,一旦打破水体自净和原有的生态平衡,使得某些污染物的富集(如、氨氮,磷、重金属等)或者某些营养物质缺失(如,氧、阳光等),将会导致受体水体的水质恶化,从而导致更为严重的水体污染和生物污染(水体富营养化、赤潮等)。